杜月笙,这个名字在上海的民国历史上几乎无人不知。他可不是一般人能比的存在,黑白两道都能混得风生水起,要钱有钱,要权有权。要做大事,他深知没有经济基础什么都白谈,而赚钱的手段自然五花八门。开设三鑫公司只是其中之一,却让他赚得盆满钵满。
然而,赚钱虽易,但维持人脉关系却要付出更多。做一个黑帮老大,表面风光,背后却每个月都得给手下门生开工资,一笔笔账加起来,经济压力可想而知。杜月笙既要保证自己员工的生活,又要维持整个帮派的运转,这份压力甚至比一般老板还要沉重。为了能给手下一个合理交代,他不得不去设法筹更多的钱。因此,杀人放火、借刀杀人之类的事情他少不了。公众对他的评价也因此分裂:有人认为他值得尊敬,因为他有胆有识、有担当;也有人说他是枭雄,是乱世之中的混混头子,不能算真正意义上的好人。 说杜月笙值得尊敬,是因为在民族大义面前,他从未因黑帮身份而与国家对立。相反,他在抗战时期多次慷慨解囊,捐款捐物,力挺国家。随着抗战的深入,他也逐渐意识到:虽说自己是黑帮老大,但在白道上也有声誉可言,总是做些黄赌毒生意,实在难以自处。于是,他开始有选择地只做正道上的生意。这种转变让杜月笙的名声大为改善,但随之而来的是更大的经济压力。原本就开不起的工资,在只做正道生意后更加紧张,甚至不得不频繁跑银行借钱。 晚年的杜月笙因此四处借款,其中有一次他找到了张公权,当时中国银行的总经理。杜月笙开口便要了三十万,张公权心里打鼓:不借吧怕惹麻烦,借吧心知难以收回。他便提出要杜月笙提供房产证作抵押,好歹留个把柄。 杜月笙却不以为然,说自己混了这么多年,借钱还要房产证,实在可笑。最终,他妥协地递出了一叠报纸,宣称房产证藏在里面。张公权一看猫腻,若拆开报纸,场面必尴尬,不拆又只能吃亏。而杜月笙更是一副耍无赖的样子,说自己房子丢了,不仅不还钱,还要求再给房子。张公权面对这赤裸裸的碰瓷,最后只能老老实实将三十万借给了他。 纵然后世对杜月笙评价褒贬不一,但不可否认的是,他确实极具人格魅力——那种既能掌控黑白两道,又能在乱世中维持威望的人格魅力,让人无法忽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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