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买饮料喝出“陈年味道”,他先扫码再投诉

都安县加贵乡某村小学五年级学生黄敢,花9元在小学门口小卖部买了3瓶饮料。第一口就喝出“隔夜味”,他定睛一看:瓶身生产日期2022年3月19日,保质期12个月,显然已整瓶过期。再拧开第二瓶,依旧“超期服役”。商家却以“已开瓶”为由拒绝退款。12岁的黄敢没有哭闹,而是掏出家人手机,打开全国12315平台,上传小票、照片和视频,正式投诉。
02一条短信牵出“维权小标兵”

都安县市场监管局接到工单后,迅速联系买卖双方核实情况。执法人员现场确认两瓶饮料确已过期,当场对小卖部立案调查。面对《食品安全法》“可处十万元以下罚款”的条款,店主终于松口:愿意退还6元货款,但希望小黄放弃赔偿。
03懂法也暖心,他选择“让一步”
黄敢听后沉默片刻,说:“他行动不便,也不是故意卖假货。”当场放弃索赔,只拿回6元退款。执法人员连连点赞:“这孩子不仅懂法,还顾及摊主难处,真是‘消费维权小标兵’。”
04课堂里的“消费课代表”
小黄之所以能迅速上手维权,并非偶然。学校每月邀请市场监管人员进课堂,他每次都认真记笔记;今年3·15前后,父母手机收到的维权短信,他也一字不落地抄在笔记本上,“当成‘随身宝典’”。调解人员告诉他,《民法典》规定未成年人只能做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行为,“以后买大件或高价商品,一定先跟爸妈商量”。黄敢连连点头。
05案件后续:小卖部将面临行政处罚
目前,都安县市场监管局已对小卖部经营过期食品的违法行为立案调查。若查实进货查验记录缺失、多次销售不合格食品等情形,最高可处十万元罚款。同时,监管部门也将把该店纳入重点巡查对象,防止类似事件重演。
小小少年用一部手机、一次投诉,给校园周边食品安全亮起警示灯。黄敢的故事提醒我们:维权不是“大人专利”,学法、懂法、用法,每个孩子都能成为自己的“消费守护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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