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分享的是:再生金属冶炼低碳企业评价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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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生金属冶炼低碳企业评价要求核心内容总结
本文件为中关村绿色矿山产业联盟发布的团体标准T/GRM 147-2026,于2026年2月11日发布、12日实施,适用于铝、铅、锌、锂等再生金属冶炼低碳企业的评价,明确了该类企业低碳评价的总体要求、评价指标、方法及程序等核心内容,为再生金属冶炼企业低碳发展提供了统一评价依据。
文件界定了低碳企业、再生金属冶炼、碳排放强度等关键术语,设定了严格的评价总体要求,要求企业评价周期内无较大及以上安全、环保事故,碳排放满足总量控制要求,不使用国家限制或淘汰的技术设备,按对应国标开展碳排放核算,并建立保存期限不少于5年的低碳管理台账。
评价指标体系分为低碳生产、低碳管理两大一级指标,下设碳排放控制、能源节约、资源利用、低碳制度、认证管理等二级指标及多项三级指标,各指标配有具体评价标准与满分分值,同时对铝、铅、锌、锂不同再生金属冶炼品类的能源消耗、水耗等指标设置差异化量化要求。
评价方法上,先通过专家意见与问卷调研,以层次分析法确定各指标权重和满分分值,在满足总体要求的基础上对指标逐项打分,通过公式计算低碳发展水平综合值,存在缺项时进行相应折算,综合分值对应优秀、良好、合格、非低碳企业四个评价等级。
评价程序分为启动、实施两大阶段,启动阶段需成立有色金属冶炼低碳领域专家组成的评价组并编制工作计划;实施阶段包含资料评价、现场评价和评价报告编制,现场评价涵盖召开见面会、查阅资料、人员访谈、设施考察等全流程,最终由评价组编制报告并与企业沟通结论、提出改进建议。
此外,文件还以资料性附录形式给出评价指标及等级分值参考、评价-审核-评审全要素对照表,明确各指标的具体评价方法、审核材料与评审方式,为评价工作的落地实施提供详细实操指引。
(字数:6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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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文章,作者:朱雅琪,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m.gaochengzhenxuan.com/resou/1346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