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栏导语
办事有速度,服务有温度。政务服务的每一次优化,都源于对企业群众需求的精准回应,从压缩办理时限、优化办事流程,到拓展服务渠道、提升服务质量,抚州市始终以企业群众满意为目标,全力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落地见效。今天,“身份信息变更”一件事宣传视频和大家见面,用详细的讲解、贴心的提示,既让大家知道“能高效办成”,更让大家知道“如何高效办成”,展现政务服务的改革力度,更传递政务服务的民生温度。
“高效办成一件事”—“身份信息变更”一件事办事指南
一、申报条件
江西省内户籍人员,户口登记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民族、公民身份号码在江西省内进行了变更。
二、申报材料
通过数据共享方式获取申请人《户口簿》《身份证》《公民户口登记项目变更更正证明》,不需提供纸质材料。
三、办理方式
线上通过江西政务服务网、“赣服通”“高效办成一件事”专区申请办理,线下通过政务服务大厅综合窗口统一办理。
四、办理流程
(一)申请。通过江西政务服务网、“赣服通”“高效办成一件事”专区,进行实名认证,填写提交申请表单。
(二)受理核验。系统自动受理,在线共享申请人电子户口簿、电子身份证。核验通过后,系统将申请人申请办理事项分别推送到公安、民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医保、住房城乡建设部门,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办理;不符合条件的,系统退回申请人补充填报相关信息,或者提示申请人线下申请。
(三)审核办理。
1.出具户口登记项目变更更正证明。公安机关对申请人户口登记中姓名、性别、出生日期、民族、公民身份号码变更情况,经核实上述项目变更的,出具户口登记项目变更更正证明。经核实,上述项目未变更的,退回申请人,告知退回原因。
2.居民身份证换领。在江西省内办理过居民身份证,且登记了有效指纹和居民身份证照片(16周岁以下人员最近身份证照片在2年内,16周岁(含)以上人员最近身份证照片在5年内)人员申请居民身份证换领,系统自动受理、自动审核。符合上述条件的,在24小时后,在线缴纳制证工本费(每证20元)。公安机关按程序进行制发居民身份证,以邮政快递方式送达申请人。不符合条件的,退回申请人,告知退回原因。
3.临时居民身份证申领。公民申领、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申领临时居民身份证。符合条件经系统审核通过的,在线缴纳制证工本费(每证10元)。系统将公民申请推送到公安机关,公安机关按程序制发临时居民身份证。申请人可到户籍地派出所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或申请以邮政快递方式领取。不符合条件的,退回申请人,告知退回原因。
4.婚姻登记信息变更。根据公安机关出具的户口登记项目变更更正证明,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的当事人双方补发婚姻证件,当事人免于提交户口登记项目变更更正证明。
5.个人社会保险基本信息变更。根据公安机关出具的户口登记项目变更更正证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对公民个人社会保险基本信息予以变更,反馈变更结果。
6.社会保障卡补领、换领、换发。根据公安机关出具的户口登记项目变更更正证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为公民换发社会保障卡,公民缴纳换发制卡工本费10元(如有调整,按照新的文件规定执行),通过网上缴纳。以邮寄方式送达申请人,费用到付。
7.个人医保参保信息变更。根据公安机关出具的户口登记项目变更更正证明,医疗保障部门对公民医保参保信息予以变更,反馈变更结果。
8.个人住房公积金信息变更。根据公安机关出具的户口登记项目变更更正证明,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对公民个人住房公积信息予以变更,反馈变更结果。
原创文章,作者:孙杰,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m.gaochengzhenxuan.com/resou/1386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