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公告速览:281个岗位一次到位
2016年下半年,青岛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直属公立医院及部分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81名工作人员。招聘依据为《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等最新政策,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原则,覆盖医疗、护理、医技、药学等一线岗位。

02谁能报名?七条硬杠杠一次说清
2.1 ▣ 通用条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良好
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2.2 ▣ 年龄限制初级岗位:1975年10月17日后出生,不超过40周岁
中级岗位:1970年10月17日后出生,不超过45周岁
具体年龄要求以《计划表》为准。
2.3 ▣ 以下人员不得报考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
曾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
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03报名:三步走,网上搞定
3.1 ▣ 时间节点网上报名:10月17日9:00—10月19日16:00
网上审核:10月17日11:00—10月20日16:00
查询缴费:10月17日11:00—10月21日16:00
3.2 ▣ 报名流程个人报名:登录青岛市卫生人才网,点击“网上报名”,如实填写信息并上传照片,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单位初审:招聘单位在48小时内提出初审意见,对不符合报名条件的说明理由。
缴费:考务费40元,缴费成功后下载打印《报名登记表》和《诚信承诺书》。
农村特困大学生、城市低保人员先缴费,再于10月24日9:00—11:30到青岛市卫生和计划生育人才综合服务中心办理退款,需携带低保证、特困证明等材料。
3.4 ▣ 岗位取消与核减最终缴费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按以下规则处理:
计划招聘1人的,直接取消
计划招聘2人以上的,按比例核减
紧缺专业岗位可适当放宽。核减计划将在青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告,考生可改报。
04笔试:两套卷子,一科定乾坤
4.1 ▣ 笔试科目医疗卫生类:按临床医学、护理学、中医学、医学检验学、医学影像学、医学影像技术、药学、中药学8个专业类别命题,只考一科。
综合类:行政能力测试,测评综合素质。
笔试不指定教材,委托国家考试机构命题。
4.2 ▣ 笔试时间与计分时间:10月30日9:00—11:30
计分:百分制,划定合格分数线。按3—5倍比例确定面试人选,低于此比例的按实际合格人数进入面试;笔试成绩零分自动取消资格。
05资格审查:贯穿全程,缺一不可
拟进入面试者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交:
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及报考职位要求的资格证书(2016年10月17日前取得)
无业人员提供失业证或未派遣报到证;在职人员提供单位同意应聘证明;经单位同意,可在考察和体检时补交。
工作年限需审查劳动合同备案及社保缴纳记录(截止2016年10月17日)。
考生须在资格审查现场提交材料原件及A4纸复印件各一份;逾期视为弃权,可按笔试成绩递补。
06面试:答辩+技能实操,当天公布成绩
面试由各招聘单位组织实施,采用“答辩+专业技能测试”方式,测评综合素质与岗位技能。成绩于本场面试结束当天在考点及网上公布。面试方案与笔试成绩同步在青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青岛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网、青岛市卫生人才网发布。
07总成绩合成:笔试+面试各占50%
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百分制计分,尾数四舍五入。如出现总成绩相同,则按笔试成绩排序;若笔试也相同,则加试笔试。
08调剂、考察、体检:一环不松扣
8.1 ▣ 调剂笔试+面试结束后,对空缺岗位进行调剂,办法另行通知。
8.2 ▣ 考察与体检按总成绩1:1.5比例确定考察人选;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考察合格后按1:1比例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视为放弃,可递补。
8.3 ▣ 诚信调查与公示体检合格后进行诚信调查;公示期7个工作日,公示后不再递补。
09聘用管理:执行国家最新医改政策
公示无异议且符合聘用条件者,按《关于进一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管理;具体岗位类别、待遇以用人单位最终确认为准。
10纪律与监督:全程接受社会监督
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如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行为,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严肃处理。监督电话见文末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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