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地铁遇到打架怎么办?“公大”学警示范“教科书式”拉架:这几点值得学习
善良不是冲动,而是理性的克制。有勇,有谋,知进退。而是见义勇为的底气。
01最近,在北京地铁里发生了一起小纠纷。
按理来说,这明明是个社会新闻,我为什么要写呢?
因为,在这位公安大学学警的身上,我们似乎看到了不一样的教育模式。
事情是这样的!

起初,只是三名乘客因为一点琐事,吵了起来。但是在气头上,人是很容易失控的。冲突很快升级,其中一个男的,忽然开始疯狂击打一名女子的头部。旁边的人都吓坏了,纷纷躲避。大家其实不是冷漠,是真的怕,万一伤到自己怎么办?但这个时候,偏偏有个小伙子逆流而上,冲了过去。他叫耿飞桐,是中国人民公安大学2024级犯罪学专业的学警。他当时正巧路过。面对正在施暴的男子,他没有犹豫。即便自己还在上学,还没有正式的执法权,他还是第一时间冲上去,用身体硬生生把施暴者和受害者隔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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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冲上去以后到底怎么办?很多人见义勇为,就是凭着一腔热血,直接跟歹徒扭打在一起。但耿飞桐没有盲目动手。他给我们展示了一波什么叫“教科书式”的拉架。复盘整个过程,他其实精准地走了三步:第一步,观察评估。冲过去的同时,他通过询问和眼神,快速判断对方手里有没有刀,有没有钝器。确定没有致命武器,这是保证自己安全的前提。第二步,物理隔离。他不打人,而是死死控制住施暴者的手臂,在两人中间建立了一道安全防线。你打不着她,你也伤不到我。第三步,普法震慑。人被拉开了,但火气还在。这时候耿飞桐直接在现场开讲《治安管理处罚法》。

他告诉施暴者:你现在打人,不仅要掏钱赔偿,还可能面临行政拘留,留了案底,以后干啥都受影响。原本疯狂的男子,听到这些,大概率心里也开始打鼓了。这三步,有勇有谋。既制止了伤害,又没有让冲突进一步恶化。
03这个事里,最让我佩服的,是耿飞桐当时喊的一句话。在课堂上,老师教的口令往往是“警察别动”。但面对歹徒,耿飞桐喊出的是:“住手,我是公安大学的!”为什么他不直接喊“我是警察”呢?因为他是个学警,确实还没有真正当上警察。如果喊“我是警察”,在法律上这叫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如果对方较真,甚至可能惹上麻烦。这句“我是公安大学的”,简直太绝了。

第一,它足够有威慑力,普通人一听公安大学,潜意识里就觉得这跟警察没区别。第二,它严谨地守住了身份的边界,没有越权,挑不出半点毛病。事态平息后,民警赶到现场接管。这时候,耿飞桐干了一件很酷的事。他默默离开了,没留名,回学校后也没跟任何人提起。直到后来,北京公交警方经过多方查找,把一封感谢信直接寄到了公安大学。大家这才知道,这位“预备警官”在地铁里干了件多牛的事。事后有人问他,当时怎么想的。

他说,这对他而言,就像是一次“突然的检验”。很庆幸,他守住了人格的脊梁。
04在我看来,这件事之所以值得被所有人看到,是因为它解决了一个我们常有的困惑:遇到烂人烂事,我们想帮忙,但又怕惹火烧身,怎么办?很多时候,让我们不敢挺身而出的,不是冷漠,而是不知所措。看到别人挨打,你直接冲上去把施暴者打一顿。结果,见义勇为变成了互殴,本来你是好心,最后可能还要赔钱进去。得知这个结果后,你还敢帮忙吗?大概率你只会叹息,下次遇到事就躲得远远的了。这说明真正的善良,是需要长牙齿的,也是需要带脑子的。遇到暴力冲突,我们普通人该怎么做?耿飞桐的做法,其实就是一份硬核指南。首先,是懂得借力。他用《治安管理处罚法》来压人。

这是在告诉对方:现在不是你跟我在斗,是你跟法律在斗。把个人的情绪,转化为法律的威严。接着,他做的最对的一件事就是守住边界。只隔离,不还手;只震慑,不越权。我们常陷入一种误区,以为见义勇为就必须要像大侠一样,把坏人打得满地找牙。比如:看到小偷,非要去追出个好歹;看到打架,非要上去跟人拼个你死我活……可这种毫无保留的介入,往往伴随着极大的风险。或许善良不是本能的冲动,而是理智的选择。不用非得去拼命,也不用非得去当英雄。学会保护自己的同时,去释放善意。看到不公,大声喝止,这是善;帮忙报警,留下证据,这也是善;像耿飞桐一样,巧妙地介入,更是大善。什么才是最高级的见义勇为呢?就是物来则应,物去不留。

事情发生了,我有能力,我用聪明的方式管了;事情平息了,我不贪功,我退回到我原本的生活里去。试着在遇到突发状况时,深吸一口气,像一个清醒的旁观者一样去处理:哦,这里有危险,我要先确保对方手里没刀;这人失去理智了,我要搬出法律来吓住他;警察来了,我可以安心离开了……当我们能清晰地守住这些边界时,才可能从被动卷入的看客,变成掌控局面的好人。这也正是见义勇为的真谛:护人,也护己。就像光照亮别人的时候,也允许自己毫发无伤。世事虽险恶,我有防身术。共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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