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1岁还在抢篮板! 詹姆斯只差1个就要追上罗德曼,网友:这是“降维打击”
就在昨天,湖人打完比赛,大伙儿一看技术统计,愣住了。 詹姆斯又拿了个三双,得分助攻早早就上了双,最要命的是篮板球,愣是抢了11个。 这下子,他的职业生涯常规赛总篮板数,已经蹿到了11453个,跟那个专抢篮板的罗德曼比起来,就差那么一丁点儿——一个。

要知道,罗德曼这辈子就靠抢篮板吃饭。 那是什么人物? 连续七年,全联盟没人能在篮板上跟他叫板,场均十三个篮板球打底,这活儿他干了整整十四个年头。 在篮球场上,说到抢篮板这回事,罗德曼这三个字,就是标杆,就是天花板。
可詹姆斯呢? 大伙儿心里都有数,他的活儿是得分,是组织进攻,是把球稳稳当当送到队友手里。 抢篮板这事,说白了就是他的“兼职”。 从十八岁进联盟,打到今年四十一,快一千六百场比赛了,就这么场场捎带手地抢那么七八个,日积月累,愣是快赶上罗德曼了。 罗德曼才打了多少场? 九百一十一场,差了六百多场球呢。
这事儿搁网上,球迷们都说这叫“降维打击”。 什么意思? 就是你专精一门手艺,做到天下第一,我承认你厉害。 可我呢,门门都会,门门都做到顶尖,拿得分跟你比,拿传球跟你比,最后连你最拿手的篮板,我也快跟你平起平坐了。 这不光是本事的问题,这是另一种层面的牛。
说起来,詹姆斯这辈子被人记住的,大多是他怎么砍分,怎么在最后时刻送出绝杀助攻。 从进联盟那天起,他就是那种什么都能干的球员。 能突能投,能背打能组织,教练让他干嘛他都能干得漂漂亮亮。 年轻那会儿,身体素质爆炸,冲起来跟坦克似的,没人拦得住。 后来年纪上来了,打法变了,可那份全能的本事一点没丢。
抢篮板这事吧,看着简单,其实门道多着呢。 得会卡位,得判断球的落点,得有那股子拼劲。 罗德曼在这方面是天生的,身高不占优势,但人家就靠那股子疯劲儿,靠对篮板球的嗅觉,硬是在长人如林的NBA杀出一条路。 他那些年打球,脑子里就一件事——把球抢下来。 得分? 他不在乎。 传球? 那是后卫的事。 可就这么一个偏科偏到极致的球员,拿了五个总冠军,进了名人堂,靠的就是把一件事做到了极致。
詹姆斯不一样。 他抢篮板,不是为了抢篮板而抢。 球队需要他保护后场篮板,好发动快攻,他就去抢。 有时候跟那些年轻力壮的内线抢位子,四十一岁的人了,还得跟二十多岁的小伙子肉搏。 一场球下来,身上不知道要被撞多少下。 可他就是这么一场一场熬过来的,从克利夫兰熬到迈阿密,再熬回克利夫兰,又熬到洛杉矶,整整二十二年。
球迷们算过一笔账。 詹姆斯的总得分早就破四万了,总助攻也过一万了,现在篮板也快到一万二了。 历史上能把得分、助攻、篮板都做到这份上的,就他一个。 这不是全能是什么? 有人开玩笑说,詹姆斯要是年轻那会儿专门练篮板,说不定也能拿个篮板王当当。 当然这是玩笑话,可真要较真,谁敢说他不行?
这事的转折点在哪儿呢? 大概是几年前吧,那时候詹姆斯的总得分开始奔着历史第一去,大伙儿才发现,哟,这人篮板也不少了。 等到得分真破了纪录,大家再一看数据单,助攻也上万了,篮板也快追上那些传奇内线了。 就这么不知不觉,他把自己活成了一段历史。
罗德曼的球迷会说,他只用九百多场就抢了一万多个篮板,效率比詹姆斯高多了。 这话没毛病,专精和全能,本来就不是一个比法。 可换个角度想,詹姆斯在兼顾得分和组织的情况下,还能抢这么多篮板,这份本事,不也一样惊人吗?
现在,就差一个篮板球了。 下一场比赛,说不定什么时候,詹姆斯抢下那个篮板,数据榜上,他的名字就会跟罗德曼挨在一起。 到那时候,再谈起篮板球,人们除了罗德曼、张伯伦、拉塞尔这些名字,还得加上一个——勒布朗·詹姆斯,一个主业干别的,顺手把篮板也抢到历史级别的家伙。
这就是篮球有意思的地方。 有人一辈子死磕一件事,成了传奇;有人什么都干,干到最后,也成了传奇。 你说哪种更厉害? 各有各的厉害法。 反正球迷有球看,有纪录等着破,这就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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