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银箔粉“下架令”:四部门联手划红线

01政策速览:金银箔粉正式退出食品舞台

据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微信公众号消息,《查处生产经营含金银箔粉食品违法行为规定》已由市场监管总局、农业农村部、国家卫健委、海关总署联合印发。这份文件依据《食品安全法》《广告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上位法,为金银箔粉在食品领域的“禁行”划出了硬杠杠。

02法律定位:金银箔粉不是食品添加剂,更非原料

规定开宗明义:金银箔粉未列入《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因此既不属于食品添加剂,也不能作为食品原料。换句话说,从田间到餐桌的任何环节,都不得使用金银箔粉。

03全链条禁令:生产、流通、餐饮一个都不放过

3.1 ▍ 生产端

食品生产者必须严守食品安全标准,采购环节必须查验供货者资质和合格证明文件,严禁采购金银箔粉用于加工。

3.2 ▍ 流通端

食品、食用农产品销售者须履行进货查验义务,不得采购、销售含金银箔粉的食品及食用农产品;发现违规产品应立即下架、封存并报告监管部门。

3.3 ▍ 餐饮端

餐饮服务提供者同样要把好原料关,禁止制作、售卖任何含金银箔粉的餐食;菜单、宣传单、网络平台页面等不得出现“镶金裹银”字样或图案。

3.4 ▍ 进口端

食品进口商必须依法依规进口,不得进口含金银箔粉的食品及用于食品生产经营的金银箔粉;海关部门将加大风险监测和查验力度。

04平台责任:线上“镀金”也属违法

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须对入网经营者资质进行实名登记与动态审核,发现宣传、销售含金银箔粉食品的,应立即制止并报告所在地县级市场监管部门;对涉嫌严重违法的,应立即停止提供平台服务。入网经营者同样不得通过互联网发布“金银箔粉可食用”“奢靡可炫耀”等广告信息。

05广告禁令:严禁渲染“可食用”“保健”“治疗”噱头

相关广告主体在食品广告中不得出现金银箔粉可食用宣传,不得宣称添加金银箔粉具有保健功能或治疗功效,不得以“镶金裹银”为噱头宣扬奢靡享乐、拜金主义。违反者将依据《广告法》责令停止发布,并处以罚款、吊销许可证等处罚。

06施行时间: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也就是说,“镀金月饼”“金银巧克力”等噱头产品已无任何法律生存空间;消费者若发现违规销售,可通过12315平台举报,监管部门将依法从严从快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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