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连上断头台那天,脸色平静得像去赴一场约会。
这个从外省小城拼到巴黎上流社会的木匠儿子,本来有机会活下来。
爱他的两个女人——市长夫人德雷纳和侯爵女儿玛蒂尔德——都在外面拼了命地捞他。
只要他肯低个头,认个错,配合着上诉,命肯定能保住。可他拒绝了,甚至当着法官的面,主动往自己身上泼脏水,求着被判死刑。
二十多岁,正是最怕死的年纪。一个好不容易爬上来的穷小子,怎么就舍得死?
重新翻开《红与破》这本老书,把那些年少的记忆扒拉出来再看一遍,才慢慢看懂于连最后那段日子心里想的是什么。他不是不想活,是没法儿活了。
一步错步步错,把自己卖给了欲望
于连这小伙子,搁今天绝对是个"别人家的孩子"。长得精神,脑子好使,一本拉丁文的《圣经》背得滚瓜烂熟,整个小城都轰动了。
可他摊上个不拿他当人的爹,瘦得跟麻秆似的,干不了力气活,天天被他爹和他哥往死里揍。

穷人家的孩子早当家,于连早早就明白一个道理:要想不挨打,就得爬上去。
可他生不逢时。拿破仑已经垮台了,那会儿的年轻人想凭一把剑杀出个前程,门儿都没有。
于连瞅准了另一条道——当神父。为啥?实惠。四十岁左右的神父,一年能拿十万法郎薪俸,比拿破仑手下大将的收入还多三倍。这账他算得门儿清。
于是他把拿破仑的画像藏起来,捧起拉丁文《圣经》,装出一副虔诚模样,投到神父西朗门下。
凭着那两下子,混进了市长德雷纳家里当家庭教师。
德雷纳市长是个啥人?粗俗、傲慢,拿钱砸人的主儿。他老婆德雷纳夫人倒是个善良女人,嫁给这种男人,心里苦得很,只能把心思都放在三个孩子身上。于连一进门,这女人眼睛就亮了——这小伙子不光长得俊,还有学问,跟她那个土鳖丈夫简直是云泥之别。
于连精得很,一眼就看出这女人对自己有意思。女仆爱丽沙也喜欢他,还托人来说媒,可他一口回绝了。
为啥?爱丽沙能给他的,无非是个安稳日子。德雷纳夫人呢?那是市长的老婆,是他通往上流社会的梯子。
一天夜里,于连干了件不是人的事——趁着市长不在,溜进了德雷纳夫人的房间。他心里咋想的?他在日记里写得明白:"我应该再进一步,务必要在这个女人身上达到目的才好。
如果我以后发了财,有人耻笑我当家庭教师低贱,我就让大家了解,是爱情使我接受这位置的。"

这话听着耳熟不?像不像那些傍富婆的小白脸说的"我们是真爱"?
德雷纳夫人是真陷进去了。
她一个良家妇女,为于连把名声、家庭、孩子全都豁出去了。可于连呢?他根本没爱过她,他爱的是她背后的那个阶层。
纸包不住火,风言风语传遍全城。神父怕于连栽在这儿,打发他去省城神学院进修,躲躲风头。
这一出,像极了现在那些靠女人上位的小伙子,被人戳脊梁骨了,拍拍屁股走人,留下女的一个人扛雷。

爬得越高摔得越惨,心狠手辣终自毁
于连到神学院后,日子过得憋屈。那地方乌烟瘴气,人人勾心斗角,他一个外来的,受够了白眼。好在后来院长被排挤走人前,把他推荐给了巴黎的大贵族——木尔侯爵当秘书。
这一下,于连算是一步登天了。
侯爵府里过的啥日子?锦衣玉食,出入上流社会。于连这小子聪明,学啥像啥,没多久就把自己捯饬得跟个真正的花花公子似的,那股子外省味儿全没了。
侯爵有个女儿叫玛蒂尔德,长得漂亮,脾气也大,眼高于顶,谁都瞧不上。于连心里其实烦她,嫌她傲,可他想得更远——这姑娘是侯爵的独生女,娶了她,那就不是攀上枝头了,是直接长在枝头上了。
他开始追玛蒂尔德。追得那叫一个有手段——欲擒故纵,若即若离,把这位大小姐撩得五迷三道。没多久,玛蒂尔德怀孕了,闹着要嫁给他。
侯爵一开始当然看不上这个穷秘书。可他疼闺女,又拗不过,只能捏着鼻子认了。不光给了他俩一份田产,还花钱给于连买了个贵族头衔,弄了个骠骑兵中尉的委任状。
于连穿上那身军官制服的时候,心里那个美呀。他才二十三岁,就当上了中尉。他盘算着,再过七年,三十岁,怎么着也得混个司令干干。
正做着美梦呢,啪,一盆凉水浇下来——玛蒂尔德收到一封信。
信是德雷纳夫人写的。信里把她和于连那些事儿抖落得一干二净,说他就是个靠女人上位的野心家,所有感情都是假的。

于连当时就炸了。
他辛辛苦苦爬了这么多年,眼看就要到山顶了,被人一脚踹下来。踹他的还是那个他以为最好糊弄的女人。
他啥也没想,冲到商店买了把手枪,跳上马车就回了维里埃尔。在教堂里,对着正在祷告的德雷纳夫人,抬手就是两枪。
砰——砰——
德雷纳夫人应声倒地。于连被捕。
这事儿搁今天叫啥?叫激情犯罪。一个前途无量的年轻军官,因为一封举报信,杀人未遂,从云端跌进大牢。
死也要站着死,这辈子头一回当人
进了监狱,于连反倒静下来了。
铁窗里头,没那些功名利禄,没那些算计攀比,他头一回有时间好好想想自己这一辈子。
他想起了啥?想起了小时候挨的打,想起了那些年拼命往上爬的日子,想起了德雷纳夫人看他的眼神,想起了玛蒂尔德为他发疯的样子,想起了法庭上那些陪审员看他的眼神——像看一条闯进客厅的野狗。
他想明白了:那些人从来就没把他当过自己人。
在德雷纳市长眼里,他是花钱雇的佣人。在木尔侯爵眼里,他是个还算好用的工具。在那些贵族老爷眼里,他再会装,再会演,骨子里也是个木匠的儿子。
他爬得再高,人家也不会真正接纳他。他越成功,人家越恨他——恨他这个泥腿子凭什么跟他们平起平坐。
最讽刺的是,开枪之后他才发现,德雷纳夫人那封信不是存心害他,是被人利用的。那个听她忏悔的教士,逼着她写,写完了还偷着寄出去的。
这女人,从头到尾都没想毁他。倒是那些道貌岸然的神职人员,那些他拼命讨好的上流人物,个个恨不得他死。
德雷纳夫人没死,子弹没打中要害。她伤好一点,就拖着病身子到处找人,求检察官从轻发落。玛蒂尔德也在巴黎动用所有关系,花钱如流水,想把他捞出来。
于连却拒绝了。

他站在被告席上说:"我不祈求恩赐。"
法官问他为啥杀人。他说我罪有应得。问他还有啥要说的。他说没了。
法庭判他死刑。
玛蒂尔德急疯了,冲进监狱求他上诉。德雷纳夫人也来了,哭着说那封信不是她的本意。
于连看着她,眼圈红了。
可他还是摇头。
他说:"这时候让我死,我还能死得像个样。再拖两个月,我在牢里待得人不人鬼不鬼的,那时候再死,就太难看了。"
这话听着扎心,可细想真是这么回事儿。于连这辈子,头一回活得明白——他不要苟且偷生,他要站着死。
临上断头台那天,他心里头想着啥?没人知道。只知道他死后的第三天,德雷纳夫人也跟着去了。

欲望的尽头,是尊严
于连这辈子,说白了就俩字——想赢。
他想赢过那个打他的爹,想赢过那些瞧不起他的老爷,想赢过命里注定的穷出身。他以为赢了就能被人瞧得起,就能活得像个样。
可他输了。
不是输给德雷纳夫人的那封信,是输给了自己的心。
他算计了一辈子,把感情当梯子,把女人当跳板,把尊严当筹码。等他终于爬到想要的位置,低头一看,脚下踩的全是他亏欠的人。再抬头一看,人家看他的眼神还是那样——居高临下,带着嫌弃。
那一刻他才明白,有些东西不是靠算计能得来的。尊严这玩意儿,不是你有多少钱,当多大官就有的。尊严是你得先把自己当个人,别人才会拿你当个人。
他这辈子,唯一一次真正为自己做决定,就是赴死。
不是不想活,是没法用自己瞧不起的方式活。不是不珍惜命,是有些东西比命值钱。
司汤达在书里写于连,写到最后,给了他一句墓志铭:"活过、爱过、写过。"
八个字,简简单单。可多少人活了一辈子,都不敢说这八个字。
于连死的时候二十三岁。他活过吗?爱过吗?写过吗?
他活过。用他自己的方式,折腾过,拼过,输过。他爱过。两个女人,一个真心待他,一个真心为他。他写过。那些日记,那些算计,那些不甘,一笔一画,全是他的命。
人这一辈子,最难的不是爬多高,走多远,而是临了临了,能问心无愧地说一句:我是个人,我活得像个人。
于连做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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