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一场火灾,把5楼家烧到没法住
2017年1月12日傍晚,淮安某小区5楼住户高先生外出未在家。傍晚6点左右,楼下方突然响起连绵不断的爆竹声,袁某一家正为长辈庆生,燃放了大量高空烟花。高先生家的南阳台窗户恰好开着,烟花残骸顺着风势飞进屋内,火星引燃了阳台的窗帘与沙发。等高先生赶回家时,浓烟已灌满整屋,墙面被烤得漆黑,家电、家具、装修全成焦炭。消防认定:起火部位在阳台中部偏东,排除雷击与电气故障,“外来火源”四个字直指楼下燃放的烟花。

02法院如何用“高度盖然性”锁定真凶?
案件走到法庭,袁某辩称“没证据证明是我放的烟花点的火”。但邻居们与消防的笔录给出关键细节:
袁某燃放的烟花升空高度超过20米,落点遍及6层楼;
烟花残骸在6楼窗沿留下烧焦痕迹;
起火时间与袁某燃放结束仅隔十几分钟。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法官用高度盖然性的证据规则推定:火灾最可能的路径就是从楼下飞进的火星。最终,区法院判决袁某赔偿高先生装修及物品损失8万元,中院维持原判。

03禁燃令为何年年提,却总有人不当回事?
这场官司不是孤例。每年春节前后,全国因燃放烟花爆竹引发的火灾、伤人事件屡见不鲜。淮安市政府因此把“禁燃”写进法规:
城区8条道路合围的区域全年禁止燃放;
未禁区域也列出“八类禁放点”,从学校、医院到山林一律不让放;
举办焰火晚会需提前申请行政许可;
未经许可擅自燃放,公安机关可当场处罚并纳入征信;
发现违规行为,市民可拨打110举报。

04过一个绿色春节,比热闹更重要
烟花确实能带来瞬间的视觉震撼,可一旦火星落在易燃物上,整层楼、整栋楼甚至整片小区都可能瞬间变成火海。与其年后对着焦黑的墙面叹气,不如从今年开始就加入“禁燃”队伍:用电子鞭炮替代真火,用鲜花与灯笼替代浓烟,既守护自己也守护他人。淮安的禁燃令已生效,你的一个选择,也许就能让邻居免于损失,让春节真正成为团圆而不是惊魂的节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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