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案件速览:24株红豆杉牵出的刑责风暴
2021年6月底,巴东县男子田某某、沈某某结伴闯入神农架, 在密林深处非法采挖野生红豆杉苗24株,打算下山后制成盆景牟利。当晚,二人驾车行至木鱼镇青天袍卡口时,被例行检查的民警当场截获。经国家权威机构鉴定, 涉案红豆杉苗隶属国家一级重点保护植物,俗称“植物大熊猫”。
2022年初,神农架林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 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对二人提起公诉。同年6月,法院作出有罪判决,二人均获刑并处以罚金。这是《刑法修正案(十一)》正式生效后, 神农架林区首起以该罪名起诉并宣判的案件。
02法律透视:一条“绿色高压线”如何落地
2.1 ❒ 罪名构成要件 《刑法》第344条把“非法采伐、毁坏或收购、运输、加工、出售”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的行为,统统纳入刑责范围。 只要违反国家规定,实施上述任一环节,即可构成犯罪;情节严重者,最高可判七年并处重金。
2.2 ❒ “情节严重”四条红线《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坏森林资源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条,为司法实践划出四条硬杠:
非法采伐珍贵树木两株以上;
毁坏珍贵树木导致三株死亡;
非法采伐立木蓄积两立方米以上;
在犯罪中起组织、策划、指挥作用。
只要触线,即由“三年以下”跃升至“三年以上七年以下”。
03生态警示:250万年“活化石”为何非挖不可
红豆杉又名紫杉叶、赤柏松,是 第四纪冰川遗留的古老树种,全球仅存11种,中国独有4种1变种。因其生长缓慢、再生能力弱,被世界自然保护联盟列为濒危物种。我国法律明文禁止采伐、出售、收购, 任何侥幸心理都将换来铁窗与罚单。
04检察官提醒:别让“盆景梦”变成“牢笼行”
野生红豆杉从土壤中拔起的那一刻,就已构成犯罪。自驾返程、网络售卖、朋友圈“晒根”……任何运输、销售、利用行为都在刑责雷达下。 保护生态不是口号,而是带电的高压线;一次贪念,可能毁掉整个人生。
神农架林区此次亮剑,不仅震慑了非法采挖者,也为全国同类案件提供了可复制的司法样本: 只要敢伸手,就必定被看见;只要敢破坏,就必定被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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