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睿雅学堂教育咨询有限公司管理人
武汉睿雅学堂教育咨询有限公司破产财产分配公告
(2025)睿雅破管发字第13号
武汉睿雅学堂教育咨询有限公司各债权人:
《武汉睿雅学堂教育咨询有限公司破产财产分配方案》于2025年4月25日经第一次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并于2025年4月29日经武汉市江汉区人民法院裁定认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六条之规定,破产财产分配方案经人民法院裁定认可后,由管理人执行。
根据《破产财产分配方案》确定的分配步骤,本案破产财产实施一次分配,于公告之日起十五日内分配完毕,通过银行账户转账方式进行支付。本次分配为本案破产财产最后分配。
本案破产财产总额为9,500元,在清偿破产费用(包含案件受理费、管理人履行职务的费用、管理人报酬)2,299元及扣减预留费用23.5元后,可用于清偿无财产担保债权的总额为7,177.5元。本案经管理人审查确认并经江汉法院裁定认可的普通债权8,249,949.39元、劣后债权1,251,001.77元,普通债权清偿比例为0.087%,劣后债权的清偿率为0。(详见:《武汉睿雅学堂教育咨询有限公司破产财产分配明细表》)。
本次破产财产分配时,管理人将按照各债权人向管理人申报债权时指定的收款账户予以付款,因收款账号变更或信息错误等原因未能及时受领分配款项的债权人,请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七日内联系管理人更正信息。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两个月内未能受领分配款项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八条之规定处理。
特此公告。
武汉睿雅学堂教育咨询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日
公 开 人:武汉睿雅学堂教育咨询有限公司管理人
原创文章,作者:胡佳慧,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m.gaochengzhenxuan.com/rebang/2012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