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案件回顾:两人都不想要孩子,一审判给女方后双方都不买账
双方离婚时,谁都不愿把孩子留在身边,于是把抚养权推来推去。一审法院最终判决孩子由女方直接抚养,并责令男方退还数十万元彩礼。女方不服,向商丘中院提起上诉——表面看是“彩礼纠纷”,实则隐藏着对孩子的深深担忧。

02调解现场:从“互踢皮球”到“共同为孩子打算”
【 1. 双方态度大反转:女方想送出去,男方想收回来 】上诉后,案件被委派给商丘中院特邀调解员段超峰。调解一开始,双方“各说各话”:
女方坦言自己身体不好,担心给不了孩子最好的照顾;男方则坚持“彩礼必须退,孩子还是你的”。
段超峰听完立刻捕捉到关键:不是父母不爱孩子,而是恐惧让孩子成为负担。
【 2. 一句“彩礼当抚养费”打破僵局 】段超峰提出新方案:女方同意退还全部彩礼,但孩子由男方抚养,彩礼直接折抵抚养费。
男方一听“钱不用退”,情绪松动;女方也松口“孩子终于能遇到更好的人”。方案很快得到双方签字确认。

03温馨提示:离婚不等于“免责”,父母双方都要为孩子兜底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写得明明白白:离婚后,父母与子女的关系不因婚姻解除而消灭。
无论孩子由谁直接抚养,另一方都负有抚养、教育、保护的责任;不直接抚养的一方必须定期支付抚养费或承担必要的生活、教育、医疗支出。
把爱意写进协议,让亲情双向奔赴,才是对孩子最大的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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