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岁末“烟火气”背后的暗流:一场非法储存的深夜突袭
年味越来越浓,但非法烟花爆竹却像一颗不定时的炸弹,悄悄潜伏在城乡接合部。陆丰公安把“防患未然”写进新年第一战:1月24日晚,治安、刑侦、派出所与应急、镇政府多部门联动,仅用半小时便锁定南塘镇墩脚村一民房,当场控制违法人员一名,查获待售烟花一批,及时堵住了这股“炸响”年味的危险源头。



02现场直击:民房变“小型火药库”,隐患触目惊心
推门瞬间,刺鼻的火药味扑面而来——客厅、卧室、阳台全被成箱的烟花爆竹挤满,私拉电线、蚊香定时器随意摆放,一旦遇明火或高温,整栋房屋将瞬间化作火球。民警介绍,该窝点未取得任何合法手续,储存量已远超个人燃放“上限”,一旦出事,周边百户人家都将被火海与冲击波包围。

03法律高压线:从《治安管理处罚法》到《刑法》步步惊心
3.1 ▍ 《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未经许可,一律关门第三条亮明态度:生产、经营、运输、储存、燃放实行许可证制度,缺一张证就是违法。第三十六条更给出“罚单”:非法运输的,轻则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重则没收全部非法所得。
3.2 ▍ 《治安管理处罚法》——危险物质“零容忍”第三十六条把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统统列入“黑名单”,制造、买卖、储存、运输、邮寄、携带、使用、提供、处置任何一项,轻则5—10日拘留,重则10—15日拘留,留下案底影响子女政审。
3.3 ▍ 《刑法》——高危作业可判一年实刑第一百三十四条把“未经批准或许可”从事高度危险生产作业上升为刑事犯罪,最高可处一年有期徒刑或拘役;若造成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数罪并罚,刑期与罚金同步叠加。

04安全提醒:合法渠道买烟花,人人都是“吹哨人”
正规烟花爆竹须贴有防伪标签与安全警示语,外包装完整无破损;购买时索要发票,拒绝“三无”产品。发现非法储存、运输线索,可立即拨打110或通过“12350”应急举报热线提供线索,经查属实将给予奖励,让违法者无处遁形。
春节是万家灯火的团圆夜,不是冒险逐利的“盲盒”。守住安全红线,才是守护真正的年味。陆丰公安提醒:少一点“炸响”,多一份平安;别让喜庆变成悲剧,让举报电话成为最温暖的“平安前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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